夾心階層寧養病床計劃

寧養院由201510月開展夾心階層寧養病床計劃,讓合資格的晚期病人,獲得部份院費資助,在院內理想的環境中得到優質的紓緩治療及寧養照顧服務。

申請資格

申請者必須經由協作醫院之醫務社工轉介或本院社工評估,並符合以下所有條件:

  • 經醫生診斷有晚期癌症或器官衰竭,預期壽命在六個月或以下
  • 院友及家人同意「不接受心肺復甦術」
  • 通過家庭(申請者及同住家人)經濟審查:
    • 評估申請人的財政狀況主要以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為依據
    • 若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的「資產」及「過去6個月收入」相加之總和沒有超出指定之「家庭經濟負擔能力」上限,方符合申請資格

「家庭經濟負擔能力」上限之計算方法是以下兩個部份相加之總和,用作反映及評估申請人負擔能力,並非完全等同申請人可動用之財政資源,詳細請向社工查詢:

  • 家庭資產(包括現金、儲蓄存款、投資及非自住物業等)上限
    • 同住家庭成員人數:
      • 3人或以下 (家庭資產上限$600,000)
      • 4人或以上 (家庭資產上限$900,000)
  • 過去6個月家庭入息上限,不超過政府最新公佈的家庭入息中位數的1.75x 6個月

轉介手續

  1. 由醫院醫生填寫轉介表格;或
  2. 醫務社工完成財政狀況審查並填寫本計劃申請表,連同轉介表格,傳真至本院  (傳真號碼︰2703-5588)

申請需知

  1. 經由醫院的醫務社工完成財政狀況審查後,計劃申請表連同醫生轉介信遞交本院;或經執業醫生填寫的轉介信遞交本院及提供相關病歷資料,由本院社工為申請人進行財政狀況審查
  2. 本計劃只為晚期病者(癌症或器官衰竭)提供紓緩治療;任何紓緩治療目的以外額外之醫療程序或護理服務,需由院友本人自行安排並支付全部費用
  3. 本計劃收費包括「基本院費」及「其他費用」兩部分
    • 「基本院費」: 包括醫生巡房、護理、個人照顧及藥物(特別昂貴的藥物如標靶治療除外),及經醫生評估而需要使用(設資助使用上限)之輔助及另類治療
    • 「其他費用」項目,院友需按「共付比率」支付費用式全數自費
  4. 如申請人有特別經濟困難,經本院審核後,可獲額外院費扣減資助
  5. 申請人必須入住四人房
  6. 本資助計劃的入住期上限一般為六個月,社工會定期檢視院友情況,如院友病情況轉穩定,社工會與家人商討入住滿六個月後之照顧安排
  7. 本院對審批結果布最終的決定權

查詢

2703 3000行政部(一般申請入住查詢)

2706 8515心靈社關部社工(家庭財政狀況審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