夾心階層安寧療護病床計劃

承蒙善長們的愛心捐助,寧養院由2015年開展「夾心階層安寧療護病床計劃」,旨在讓社會保障安全網邊緣以外之「中基層」晚期病人,獲得部份院費資助,在院內理想的環境中,獲得優質的紓緩治療及安寧照顧服務。

申請資格

申請者必須經由醫院之醫務社工轉介或本院社工評估,並符合以下所有條件:

  • 經醫生診斷有晚期癌症或器官衰竭,預期壽命在六個月或以下
  • 院友及家人同意「不接受心肺復甦術」
  • 通過家庭申請者及同住家人經濟評估:
    • 評估申請人的財政狀況主要以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為依據
    • 若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的「資產」及「過去 個月收入」相加之總和沒有超出指定之「家庭經濟負擔能力」上限,方符合申請資格

「家庭經濟負擔能力」上限之計算方法是以下兩個部份相加之總和,用作反映及評估申請人負擔能力,並非完全等同申請人可動用之財政資源,詳細請向社工查詢:

  • 家庭資產(包括現金、儲蓄存款、投資及非自住物業等)上限
    • 同住家庭成員人數:
      • 3人或以下 (家庭資產上限$600,000)
      • 4人或以上 (家庭資產上限$900,000)
  • 過去 個月家庭入息上限,不超過政府最新公佈的家庭入息中位數的 1.75 倍 x 6 個月

申請需知

  1. 經由公立醫院的醫務社工完成財政狀況評估後,請將計劃申請表連同醫生轉介信遞交本院;或將經由執業醫生填寫的轉介信遞交本院及提供相關病歷資料,由本院社工為申請人進行財政狀況評估。
  2. 本計劃僅針對向晚晴病人(癌症或器官衰竭)提供紓緩治療。除紓緩治療外的任何其他醫療或護理服務,患者需自行安排並承擔相關費用。
  3. 本計劃的收費包括「基本院費」和「其他費用」兩部分:
    • 「基本院費」:包括醫生巡房、護理、個人照顧及藥物(不包括昂貴藥物如標靶治療),以及經醫生評估確認需要的輔助和另類治療(設有資助使用上限)。
    • 「其他費用」:患者需按照共付比率支付或自行支付這些費用的全額。
  4. 如申請人有特別經濟困難,經本院評估後,可獲額外院費扣減資助。
  5. 本資助計劃的入住期限一般為六個月。社工將定期檢視患者狀況,若患者病情穩定,將與家人商討超過六個月的照顧安排。
  6. 獲批之申請人將入住四至七人房,房間安排由院方決定。
  7. 若帳單逾期一個月仍未清繳,將被視作自動退院,逾期費用將從按金中扣除。
  8. 本院對申請入住的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。

查詢

  • 電話:(852) 2703 3000
  • 傳真:(852) 2785 0721